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新修订的预算法增加预算绩效管理条款,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我市各级人大在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上,进行了实质性的探索和实践。
■ 首席记者 张双山
渝中区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实现了“五个率先”:
率先由区人大作出决议。2014年该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决议》,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和用三年时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率先搭建起相对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该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五个文件,规范实施细则和流程管理。
率先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从2016年开始,该区要求部门编制预算时必须同步编制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率先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2015年开始,该区对区教委、区公安分局等预算大户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率先试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渝中区已经形成人大推动、政府主动作为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良好格局,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意识普遍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效果初步显现。
渝中区人大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
主办:重庆市渝中区人大常委会 承办:重庆市渝中区党政信息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